高三政治第四课难点全解
作者:时志刚 更新日期:2007-11-20 点击数: 等级:
1.民族的四个基本特征是否缺一不可?
【解读】民族的四个基本特征是从民族形成的一般过程来说的。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有些民族的四个特征可能不一定齐备,不同民族也可能有不同程度上的共同性,这些都不影响四个基本特征作为识别民族的科学依据。但是共同心理素质具有极大的稳定性,能够维系民族共同体的存在,这一特征不可或缺,是辨别不同民族的最显著特点。
2.民族和氏族、种族的区别:
【解读】民族与氏族、种族都是人们的共同体。民族是以地域关系为基础;而氏族则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种族是个生物学概念,是以人的生理特征为划分标志的不同人种,这些特征是在一定的地域内,长期适应自然环境而形成的,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民族则是一种社会现象。同一种族的人可以属于不同的民族。
3.民族平等、事实上的平等和民族差异的区别:
【解读】解放后,我国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铲除了民族不平等的根源,真正实现了各民族在法律关系上的民族平等。但是,由于历史的、地理的、社会的诸多因素,还不可能很快达到事实上的平等,这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还需要采取措施,给予少数民族特殊的政策、帮助和照顾。民族差异是指各民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别,它反映了民族的特殊性,是民族的自身特点造成的。民族差异将和民族本身一样长期存在,对这种差异,我们应该相互尊重。
4.民族自治机关是否包括法院和检察院?
【解读】民族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机关具有双重性质:它既是一般地方国家行政机关,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它又是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但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因而它们不是自治机关。
5.民族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的区别与联系:
【解读】区别:
联系:二者与中央的关系相同,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都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6.民族区域自治和联邦制的区别:
【解读】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自治政权,是以国家的统一为前提的;联邦制下的共和国、州、邦等有自己的中央政权机关和宪法,有的联邦制国家还享有某些外交权。
7.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关系:
【解读】在我国,所有的民族都有宗教信仰,有些少数民族几乎全民族信仰一种宗教。宗教信仰与某些少数民族的发展、风俗习惯、思想感情等紧密结合在一起,可见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紧密相连。但是宗教历来不是形成民族的先决条件,也不是构成民族的基本特征,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性质不同。
8.我国宗教状况的变化与宗教的本质的关系:
【解读】新中国成立后,宗教存在和发展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失,宗教已成为教徒独立自主自办的事业;宗教组织已成为联系各自信教群众的爱国组织;广大信教群众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但宗教仍然是对人们现实生活的虚幻的、歪曲的反映,是唯心主义的世界观。所以说,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本质并没有改变。
9.“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提倡信仰宗教,共产党员也可信教”这一认识是错误的。
【解读】首先,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信教的自由和不信教的自由等方面,其实质是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是个人的私事,但不是国家提倡和鼓励信仰宗教。其次,宗教对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员来说不是个人的私事,因为无产阶级政党是用马克思主义科学革命理论所武装的,这就决定了共产党员只能是彻底的无神论者,不得信教,共产党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必须与共产党的先进性保持一致。
10.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否矛盾?
【解读】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包括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政策、法律政策的范围内进行,国家坚决打击一切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因此,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是放任自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有利于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有利于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等。二者的共同目的是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所以,二者并不矛盾。
11.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否就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解读】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共同目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是宗教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治基础。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说要求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也并不等于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起积极作用,宗教唯心主义的实质是无法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
12.宗教信仰与一般封建迷信思想、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有何区别?
【解读】(1)宗教信仰活动有整套的宗教经典、教义和教规;有一定的制度,教徒受教规戒律的约束;有正式组织和神职人员,有教徒、教众和活动场所;在一定范围内活动。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2)群众中的一般迷信思想和迷信行为是自发性的,是为了求得心理平衡的精神安慰,是对社会基本上不存在危害性的个体行为,属于思想认识问题。要通过批评教育引导的方法加以解决。
(3)封建迷信活动没有教义、教规;没有制度和戒律;没有正式组织,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固定的信仰者;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骗钱骗财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损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对社会起破坏作用。要坚决制止和取缔封建迷信活动。
(4)邪教是一种假借宗教旗号,抄袭宗教某些内容,宣扬迷信邪说,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邪恶势力。秘密结社、崇拜教主、宣扬末世论、思想上控制教徒、聚敛财富、反抗社会、残害教徒身心是一切邪教的共同特点。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是一切邪教的共同本质。必须依法严惩邪教犯罪。
.
【解读】民族的四个基本特征是从民族形成的一般过程来说的。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有些民族的四个特征可能不一定齐备,不同民族也可能有不同程度上的共同性,这些都不影响四个基本特征作为识别民族的科学依据。但是共同心理素质具有极大的稳定性,能够维系民族共同体的存在,这一特征不可或缺,是辨别不同民族的最显著特点。
2.民族和氏族、种族的区别:
【解读】民族与氏族、种族都是人们的共同体。民族是以地域关系为基础;而氏族则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种族是个生物学概念,是以人的生理特征为划分标志的不同人种,这些特征是在一定的地域内,长期适应自然环境而形成的,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民族则是一种社会现象。同一种族的人可以属于不同的民族。
3.民族平等、事实上的平等和民族差异的区别:
【解读】解放后,我国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铲除了民族不平等的根源,真正实现了各民族在法律关系上的民族平等。但是,由于历史的、地理的、社会的诸多因素,还不可能很快达到事实上的平等,这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还需要采取措施,给予少数民族特殊的政策、帮助和照顾。民族差异是指各民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别,它反映了民族的特殊性,是民族的自身特点造成的。民族差异将和民族本身一样长期存在,对这种差异,我们应该相互尊重。
4.民族自治机关是否包括法院和检察院?
【解读】民族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机关具有双重性质:它既是一般地方国家行政机关,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它又是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但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因而它们不是自治机关。
5.民族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的区别与联系:
【解读】区别:
联系:二者与中央的关系相同,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都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6.民族区域自治和联邦制的区别:
【解读】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自治政权,是以国家的统一为前提的;联邦制下的共和国、州、邦等有自己的中央政权机关和宪法,有的联邦制国家还享有某些外交权。
7.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关系:
【解读】在我国,所有的民族都有宗教信仰,有些少数民族几乎全民族信仰一种宗教。宗教信仰与某些少数民族的发展、风俗习惯、思想感情等紧密结合在一起,可见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紧密相连。但是宗教历来不是形成民族的先决条件,也不是构成民族的基本特征,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性质不同。
8.我国宗教状况的变化与宗教的本质的关系:
【解读】新中国成立后,宗教存在和发展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失,宗教已成为教徒独立自主自办的事业;宗教组织已成为联系各自信教群众的爱国组织;广大信教群众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但宗教仍然是对人们现实生活的虚幻的、歪曲的反映,是唯心主义的世界观。所以说,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本质并没有改变。
9.“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提倡信仰宗教,共产党员也可信教”这一认识是错误的。
【解读】首先,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信教的自由和不信教的自由等方面,其实质是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是个人的私事,但不是国家提倡和鼓励信仰宗教。其次,宗教对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员来说不是个人的私事,因为无产阶级政党是用马克思主义科学革命理论所武装的,这就决定了共产党员只能是彻底的无神论者,不得信教,共产党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必须与共产党的先进性保持一致。
10.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否矛盾?
【解读】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包括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政策、法律政策的范围内进行,国家坚决打击一切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因此,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是放任自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有利于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有利于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等。二者的共同目的是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所以,二者并不矛盾。
11.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否就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解读】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共同目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是宗教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治基础。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说要求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也并不等于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起积极作用,宗教唯心主义的实质是无法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
12.宗教信仰与一般封建迷信思想、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有何区别?
【解读】(1)宗教信仰活动有整套的宗教经典、教义和教规;有一定的制度,教徒受教规戒律的约束;有正式组织和神职人员,有教徒、教众和活动场所;在一定范围内活动。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2)群众中的一般迷信思想和迷信行为是自发性的,是为了求得心理平衡的精神安慰,是对社会基本上不存在危害性的个体行为,属于思想认识问题。要通过批评教育引导的方法加以解决。
(3)封建迷信活动没有教义、教规;没有制度和戒律;没有正式组织,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固定的信仰者;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骗钱骗财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损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对社会起破坏作用。要坚决制止和取缔封建迷信活动。
(4)邪教是一种假借宗教旗号,抄袭宗教某些内容,宣扬迷信邪说,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邪恶势力。秘密结社、崇拜教主、宣扬末世论、思想上控制教徒、聚敛财富、反抗社会、残害教徒身心是一切邪教的共同特点。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是一切邪教的共同本质。必须依法严惩邪教犯罪。
.




您现在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