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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育导师制,架起师生间“心灵桥梁”——引进德育导师制提高德育实效性的实践研究

                    作者:赵小海 更新日期:2007-9-4 点击数: 等级:★★★
                    对学生有良好影响,在学生中有较好威信,是学生学习的榜样。
                      6、能否坚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政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学习指导、劳动教育、纪律教育等;能否设计思想性强、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的教育方法。
                      7、能否重视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非智力因素,经常对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意志品质、兴趣爱好、情感性格等进行指导,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
                      (四)德育导师制的操作办法
                      1、成立学校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阐明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意义和方法,成立德育小组,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德育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
                      2、摸底调查
                      (1)调查需要导师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体育、艺术等)(班主任完成);
                      (2)根据双向选择确定任德育导师的教师。
                      3、班主任公布教师名单及指导特长,由学生自主选择,征求导师意见,
                      力求平衡。
                      4、建立工作制度
                      (1)档案制度。
                      学校政教处组织,由每个班主任具体负责,为每位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详细情况,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对学生每一周期的表现及每次考试后的成绩逐一登录,分析对照,绘制学生学业、行为等变化曲线。建立指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由导师记录所带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定期谈心,对症下药,制订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2)家访联络制度。
                      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德育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挂靠的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求教育方法。
                      (3)谈心与汇报制度
                      “德育导师”坚持每周至少一次与结对学生进行个别谈心,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把学生看作是自己的子女一样,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并要求学生每周一次(定时和不定时)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建立导师工作记录袋,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4)导师“会诊”制度
                      每个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小组内与小组之间将由德育导师组织定期(每月一次)进行交流,也可以组织小组参加校外德育实践活动。
                      1)本小组内:德育导师定期与本小组学生集体交流,导师需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学生可以将上一周期自己在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取得的进步或遇到的困难等讲出来,导师与其他小组成员均可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交流互动。
                      2)小组之间:德育导师之间可以进行交流,将同类型的小组成员(如同属于学习、道德、行为、心理等某一方面寻求指导的学生)组织在一起进行交流,以扩大学生之间的思想碰撞,取得更好的德育效果。导师也可以把本小组的经验向其它小组介绍,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附:城南初中固定“德育导师制”工作流程图:
                      宣传发动
                      教师施导特长调查
                      学生受导特长调查
                      导师与受导学生双向选择
                      师生互动
                      档案制度
                      谈心汇报
                      家访联络
                      “导师”会诊
                      考核评估
                      三、德育导师制实施的成效
                      从06年上半年我校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我们边摸索、边学习、边提高。根据学校的实际,认真组织和实施德育导师制工作,经过全体教师的努力,德育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教师与学生的“心距”近了
                      以前学生都是怕教师的,有不好的事会隐瞒教师、想方没法不被教师知道。自从开展此项工作以来,由于导师注重情感教育,大多数同学喜欢和自己的导师沟通。有不快的事找老师倾诉,做了不好的事向老师坦白,由于在精神上得到了教师的赞扬和鼓励,这些学生觉得跟教师交流没有压力,愿意跟自己的教师沟通,因此给了导师“导”的机会,导师工作起来自然也得心应手。
                      (二)校风校纪初见成效
                      学校自2006年上半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学校绝大部分受导学生思想表现、行为习惯都有很大变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学习态度端正了;绝大多数学生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和缺点,诚信意识明显增强;有了自信心和自尊心;能够注重讲团队精神,有集体荣誉感;能够自觉抵制学校和社会上不良现象。这些学生思想行为的转变,使我校校风校纪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违纪事件较少,现在一学期难得会有被班主任上交政教处处理的学生违纪违规事件,家长来校反映子女校外不良现象的情况也较少,教师和家长对这些孩子的变化心里都感到由衷的高兴。更可喜的事,我们的导师现在敢于接受一些问题学生,把他们作为对自己工作的一种挑战。
                      这些都说明,以亲情化、个性化为载体的“德育导师制”是十分有效的。
                      四、德育导师制给我们的启示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必须处理好下列关系:
                      (一)正确处理德育导师与教学的关系
                      实施德育导师制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长期以来“教书”与“育人”彼此脱离的现象,通过德育导师制,真正落实教书和育人的有机结合。因此,德育导师在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状况的同时,又要指导他们学会学习,对他们的心理、生活也要予以关注,促进他们的全面提高和发展。
                      (二)正确处理德育导师与家长的关系
                      家长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子女,德育导师应多与家长沟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德育导师应尊重家长,讲究与家长联络的方法,关注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情况,引导家长在教育子女时要把尊重、理解、热情期望和严格要求结合起来。与家长共同承担教育的责任,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要注意引导学生的自我教育
                      教师也非圣人,方方面面以身作则地教导学生如何做人有些不合情理。德育导师与学生结成对子,不是要求学生亦步亦趋地向教师学习如何做人,而是一种“个性化”的、“亲情化”的、师生相互了解基础上的教学相长的过程。尤其是一些年轻教师,对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也仍在探索和追求的过程之中,面对学生,他们不可能是道德的化身,告诉学生“你这样做不对”“你该如何做”,而更有可能成为同一学习组织的“知心人”。在实践交往过程中,教师更多地要通过与学生的交流,使自己的人生处境与精神困惑影响学生,学生因而增加了对于人生经历的了解,丰富了人生经历,进行自我反省和教育,从而使自己的道德得以提升,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德育的实际成效,充分发挥德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整体功能。
                      参考文献:
                      [1] 徐卫红.德育在“导”而不在“制”[J].中国教师报  2004年6月9日第3版
                      [2] 顾明远.素质教育的课程与教学改革[M] .北京:中国和平出版.1996.48-49
                      [3] 王晓春.问题学生疹疗手册[M]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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