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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的漫漫长征

作者:白 波   时间:2007-10-28    本文热度: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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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在动物中寻找一个最优雅、高贵、英俊而又命运坎坷的受难主角,那么马无疑是最有力的竞争者之一。
  5000万年前,美洲大陆出现了一种大小如狐狸的动物,这就是现知最早的马——始马,它们生活在森林里,以树叶为食,它们的样子也像那个时代的其他动物一样有些古怪(至少我们今天是这样看的),这时它们的脚不是蹄子,而是爪子,前足四趾,后足三趾。
  经过漫长时问的演化,它们体型增大,腿脚伸长,由四趾成为三趾,生活环境也由森林来到了草原。三趾马繁盛了几百万年,直到更先进的上新马取而代之,并开始由美洲大陆向西迁移,(当时的白令海峡还不存在,亚洲和北美洲由一条狭长的陆桥相连。)从此开始了它们的漫漫长征。在不断迁移中,它们进化为单蹄,成为现代的马类(包括马、斑马和驴)。
  也许是无法与优势的美洲野牛抗衡,也许是早期人类的过量捕杀,在马的故乡美洲,马科动物反而绝灭了。背井离乡的马群来到西伯利亚,这里寒冷的天气并不适于生存。它们继续向西游荡,来到中亚的戈壁和荒源,在此繁衍生息下来。恢复元气后,其中一部分又踏上了迁移之路,它们循着青草,走走停停,一些向东来到中国,一些向南来到阿拉伯,也许是干燥炎热的气候和猛兽的威胁,使这些马大大发展了其健美、机警和勇猛的特质,成为马中佼佼者。另有一部分继续向南,进入非洲,成为斑马的祖先。还有一些马继续西征之路,来到俄罗斯,并向西到达欧洲各地,由于这里气候温和、草木旺盛,马也变得格外高大、壮硕。
  然而,不是所有马都能停留在这水草丰美之地,受到种内压力,一些竞争中处于下风的马只好继续向前。它们来到北欧,其中走得最远的一支一直穿过冰原,来到设得兰群岛。——这回可真到了路的尽头了,前面是浩瀚的大西洋,在大洋彼岸就是它们的故乡——美洲。它们在这岛屿上定居下来,由于得不到外来马种的杂交,它们逐渐退化,变得越来越矮小,这些退化的马就是今天的小型马。
  马自由地生活了上百万年,直到人类出现,驯化了它们,就用来拉车、载重和打仗。无论怎样评价马在人类文明史上的作用也不为过。没有它们,我们今天也许仍然在刀耕火种,用最简单的人力车或牛车运载货物,迁移和发展大受限制。马的另一个重大作用也许是在我们的心智方面。它们的优美、俊逸、健壮和温驯无疑大大启发了人类在这些方面的感悟能力。促进了人类美感的形成。不妨想象一下,如果人类驯服的是大袋鼠,现在的世界还会是这个样子吗?
  尽管作出了如此贡献,马在人类役使下的命运却是悲惨的。在机动车问世之前,大多数繁重的劳作都落到马的身上。壮硕者拉车、耕地,勇猛善跑者被驱乘着打仗,就连矮小的设得兰马也难逃厄运,它们被送进低矮的矿井牵引煤车。想到数千万年的方向明确的进化,数百万年可歌可泣的长征,最后的结局不过是造就了一个优秀的奴隶,不禁让人感慨万分。
  马是如此优雅和俊美,有人想象如果成为主宰的不是人而是马,这个世界也许会美好得多。在《格列佛游记》中,斯威夫特就描绘了这样一个理想国:高贵的马是统治者,而野蛮贪婪的人类“雅虎”则拉车耕地,备尝辛酸。这只能是一个愤世嫉俗的童话罢了,在所有的命运悲剧里,最完美的主人公往往并不是最终的获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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